CSS and Sass (SCSS) style rules
ID and class naming
ID和class(类)名总是使用可以反应元素目的和用途的名称,或其他通用名称。代替表象和晦涩难懂的名称。
应该首选具体和反映元素目的的名称,因为这些是最可以理解的,而且发生变化的可能性最小。
通用名称只是多个元素的备用名,他们兄弟元素之间是一样的,没有特别意义。
区分他们,使他们具有特殊意义,通常需要为“帮手”。
尽管class(类)名和ID 的语义化对于计算机解析来说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,
语义化的名称 通常是正确的选择,因为它们所代表的信息含义,不包含表现的限制。
不推荐
.fw-800 { font-weight: 800;} .red { color: red;}
推荐
.heavy { font-weight: 800;} .important { color: red;}
合理的避免使用ID
一般情况下ID不应该被应用于样式。
ID的样式不能被复用并且每个页面中你只能使用一次ID。
使用ID唯一有效的是确定网页或整个站点中的位置。
尽管如此,你应该始终考虑使用class,而不是id,除非只使用一次。
不推荐
#content .title { font-size: 2em;}
推荐
.content .title { font-size: 2em;}
另一个反对使用ID的观点是含有ID选择器权重很高。
一个只包含一个ID选择器权重高于包含1000个class(类)名的选择器,这使得它很奇怪。
// 这个选择器权重高于下面的选择器#content .title { color: red;} // than this selector!html body div.content.news-content .title.content-title.important { color: blue;}
CSS选择器中避免标签名
当构建选择器时应该使用清晰, 准确和有语义的class(类)名。不要使用标签选择器。 如果你只关心你的class(类)名
,而不是你的代码元素,这样会更容易维护。
从分离的角度考虑,在表现层中不应该分配html标记/语义。
它可能是一个有序列表需要被改成一个无序列表,或者一个div将被转换成article。
如果你只使用具有实际意义的class(类)名,
并且不使用元素选择器,那么你只需要改变你的html标记,而不用改动你的CSS。
不推荐
div.content > header.content-header > h2.title { font-size: 2em;}
推荐
.content > .content-header > .title { font-size: 2em;}
尽可能的精确
很多前端开发人员写选择器链的时候不使用 直接子选择器(注:直接子选择器和后代选择器的区别)。
有时,这可能会导致疼痛的设计问题并且有时候可能会很耗性能。
然而,在任何情况下,这是一个非常不好的做法。
如果你不写很通用的,需要匹配到DOM末端的选择器, 你应该总是考虑直接子选择器。
考虑下面的DOM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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